折叠椅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折叠椅厂家
热门搜索:
成功案例
当前位置:首页 > 成功案例

至焦作万方向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采购石油焦

发布时间:2021-08-30 11:37:05 阅读: 来源:折叠椅厂家

焦作万方:向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采购石油焦关联交易

【铝道】特别提示:本次大会没有否决议案,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。

(一)召开时间:2014年4月9日(星期三)上午9时30分

(二)召开地点: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公司三楼会议室

(三)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

(四)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
(五)主持人:董事长蒋英刚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,与会董事推举董事周传良先生主持本次大会。

(六)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
(七)出席情况:本次大会到会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,代表股东9名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45,576,412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.77%。

公司其他董事黄振彬、宋支边、孟钟剑、刘立斌、孙响林、陈永石;监事郭中强、宋小红、沈玉杰出席本次大会。

公司高管赵院生、贾东焰、杨民平、王绍鹏列席本次大会。

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,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。

(一)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

同意345,576,412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二)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

同意345,5真实的高水平企业只占少数76,412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无锡市已设立2亿元专项资但是金 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三)公司2013年度利可调剂报告情势润分配预案

公司2013年度利润不分配,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
同意345,576,412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四)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

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,聘期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,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费用。

同意345,576,412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五)公司向中国铝业(601600)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采购氧化铝关联交易议案

同意138,124,497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%以上的股份,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,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207,451,915股,占到会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.03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六)公司向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铝锭关联交易议案

同意138,124,497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%以上的股份,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,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207,451,915股,占到会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.03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七)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铝液关联交易议案

同意285,222,146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%以上的股份,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,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60,354,266股,占到会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.46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(八)公司向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采购石油焦关联交易议案

同意138,124,497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0股,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%以上的股份,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,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207,451,915股,占到会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.03%。

表决结果:通过。

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19日披露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、上的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》、《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》、《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》、《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》。
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

(二)律师姓名:申明、廉军魁

(三)结论性意见

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,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召集人资格、出席人资格、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。

四、备查文件

(一)与会董事、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。

(二)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

青光眼早期怎么治疗
治疗青光眼的药有哪些
高眼压症临床表现
高眼压症用什么滴眼液好